台州易宏实业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台州易宏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台州易宏实业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玉环县坎门街道榴岛大道(坎门)346

联系人

许桓垲

项目简介

 台州易宏实业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汽车配件研发与生产的企业,坐落在玉环县坎门街道榴岛大道(坎门)346号,公司创始于199911月,公司员工人数518人。年产内燃机冷却水泵400万台。

现场调查人员

王健垚、沈彬玲

现场调查时间

20211108

采样、检测人员

王健垚、李楚、沈彬玲

采样、检测时间

20211110日至17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物理因素

依据《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本次物理因素检测表明:抛丸区抛丸岗位、金工四区抛光岗位的噪声等效值超过职业接触限值,但工人作业时已正确佩戴3M1110耳塞,该耳塞SNR降噪值为29dB(A),实际降噪值为11dB(A),故其所使用的耳塞防护有效,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其他岗位接触的噪声强度在职业接触限值内,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

化学有害因素

依据《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本次粉尘和化学物质检测点中,各岗位工人接触的粉尘和化学物质浓度均在职业接触限值内,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


玉环学志机械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玉环学志机械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玉环学志机械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玉环市玉城街道绕城大道 21号西南面
联系人梁学志
项目简介玉环学志机械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汽车配件研发与生产的企业,坐 落在玉环市玉城街道绕城大道21号西南面,公司创始于2016年03月,公司员工人数18人,建筑面积450平方米。年产300t汽车配件。
现场调查人员金程耀、李志豪
现场调查时间2020年10月
采样、检测人员李志豪、金程耀、薛公晓
采样、检测时间2021年01月25日至27日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本次物理因素检测点中,各岗位所测噪声强度均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的限值,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但工人作业时已正确佩戴3M1110耳塞,该耳塞 SNR害因素及检测 降噪值为37dB(A),实际降噪值为22.2dB(A),故其所使用的耳塞防护有效。

本次粉尘检测点中,各岗位工人接触的粉尘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

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的限值要求,

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

本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为“较重”。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健全;工艺设备布局合理;现有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运行正常,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标准的要求,但在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职业健康监护、个人防护用品、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等方面尚存在不足。

 建议:

(1)用人单位应设置应急救援集合点和配备1名召集人,按照职业病危议 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定期演练,以便能有效有序地处理突发事故。

(2)用人单位应对新员工入职或员工离岗前三个月安排员工进行上岗前或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应根据 GBZ188-2014《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具体要求,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在岗期间职业健康体检,检查结果应及时通知劳动者,经劳动者确认后存入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对发现的职业禁忌证或疑似职业病者进行妥善安置和处理。根据各年检测结果,及时安排作业人员进行年度职业健康检查。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乐清市九洲电子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乐清市九洲电子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乐清市九洲电子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乐清市淡溪镇工业区

联系人

陈珑  

项目简介

  乐清市九洲电子有限公司创建于199411月,坐落于乐清市淡溪镇工业区,租用浙江深红电子有限公司1#厂房作为生产车间和办公用房,总租赁建筑面积为13663.1平方米,主要生产脉冲点火器、MY开关、链式开关、陶瓷线束和点火器,年生产脉冲点火器100万个、MY开关100万个、链式开关100万件、陶瓷线束100万件、点火器100万只。

现场调查人员

邵志程、李志豪

现场调查时间

20210103

采样、检测人员

邵志程、金程耀

采样、检测时间

20210104日至06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物理因素:噪声—两个点不合格,其他均合格

化学有害因素:总尘(矽尘、电焊烟尘、其他粉尘:铁粉、其他粉尘:棉布粉)、呼尘(矽尘)、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铅烟、二氧化锡均合格。

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

本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为“较重”。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健全;工艺设备布局合理;现有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运行正常,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标准的要求,但在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职业健康监护、个人防护用品、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等方面尚存在不足。

建议:

1)用人单位应设置应急救援集合点和配备1名召集人,按照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定期演练。

2)用人单位应严格执行《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和维护防护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如防护设施不能正常运行,应及时进行检修。

3)对高噪声设备,用人单位应采取相应的消声、减振等措施以降低工人接触噪声的强度。对于噪声超标岗位,用人单位应根据工作的需要,尽量减少工人接触噪声的时间。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